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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08]89号
【颁布时间】 2008-09-18
【实施时间】 2008-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市本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清收统管后实现保值增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市本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定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肖一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彭芦新市国资委主任
  
  杨国荣市财政局局长
  
  谢会明市审计局局长
  
  涂晓明宜阳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龚向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世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涂白涛 市国资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由彭芦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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