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8]199号
【颁布时间】 2008-09-18
【实施时间】 2008-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1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全州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我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州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改革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形式和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提高课堂效益为突破口,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一套适合德宏基础教育发展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培养一批干部,建立一支教学和科研的骨干队伍。
  
  二、改革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教学改革全局,统一思想,结合德宏教育实际,专家引领、试点先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全面提高。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主管部门的改革
  
  1.变单一的行政管理为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
  
  (1)转变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将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下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上,把政府的宏观政策具体地落实在学校的管理上。深入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增强对学校的服务意识。让每一个职能部门干部对口承担一个县市或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将干部的考核与学校的工作绩效挂钩。
  
  (2)让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参与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在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推行管理措施的时候,邀请教科研部门和学校的有关领导或专家参与,或建立一支常态的业务专家队伍为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出谋划策。
  
  2.建立以教科研部门为核心的业务管理机制。
  
  (1)加强教科研部门建设。以在职教研员和兼职教研员相结合的形式,分小学、初中和高中,建立一支能够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的学科专家队伍。
  
  (2)以教科研部门统领学校教育教学。州和县市教科研部门要成立不同学段的学科专家组,指导、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研究和教师培训,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在统一部署、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又为不同学校提供个性发展空间,达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二)学校的改革
  
  1.变独立的责任分包为系统的运行机制。通过主管部门与学校的密切联系,建立干部深入学校监督管理的常态机制,校长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教学和教研任务,以及将班级考核、学科考核与学校领导的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效能。
  
  2.变班级管理为主为学科管理为主。建立常态的学科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以学科为单位,统一进行学校的学科教学及科研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学科,以班级管理来协调年级各学科的教学和学习的分配,校长对学科和班级工作进行统筹。突出管理重专业性的特点,将重点放在提高学科课堂教学质量上,使得教学与教研相互促进,能够将集体的力量体现在学科教学与教研上,有效地避免师生重复机械劳动的过重负担,增强校长、学科长对教学的监督,使得那种各行其是的课堂教学无生存之地,不同班级的教学出现一个整体发展的态势。
  
  3.变单一学科运行机制为学科联动机制。每门学科任命一名学科长,学科长组织各学科科任教师制定不同年级的教学任务,然后各学科长一起根据学科教学任务来核定各学科的权重,合理调配各科的教学量和学习量。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根据各科的教学量和学习量进行班级管理。形成一个学科联动的教学管理的运行机制。
  
  4.变统一的教学模式为差异化的教学模式。在继续保持大班额教学形式的前提下,通过改变学科管理的模式,协调各学科的教学任务,合理系统地制定统一的学习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以及有选择性的分层次的学习任务,使学生在课内外的学习都得到有效的落实。课堂教学体现共性与个性的结合,课外学习突出个性的发展,既强调共性又强调个性,以突出个性为主,在共性的基础上甄别个性,在突出个性的同时兼顾共性。有效解决统一的教学模式带来的弊端,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必要条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