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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政发电〔2008〕5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现就做好全市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成立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成立巴彦淖尔市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波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王建平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韦亚力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罗永纲市政府副市长 云治厚市政府副市长 蔺富民市政府副市长 李石贵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茂龙市政府秘书长 刘树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惠忠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 邢国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张旭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忠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逸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银德市政府副秘书长 宝德其其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英祥市公安局局长 周玉峰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王俊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健市商务局局长 杨玉林市监察局局长 贾林市财政局局长 王志云市农牧业局局长 殷满厚市卫生局局长 杨生柱市教育局局长 贺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利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白利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㈠各级农牧业部门要依法对原奶生产、运输、供应环节加强监控和管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参假造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向原奶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照经营的奶站,全面整顿奶源市场。对原奶生产者和奶站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做到科学饲养、守法经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派出工作组,对企业采取全方位、全批次、全过程的监督检测,把好原料进口和生产各环节关,对产品实行批批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确保每一批产品都符合质量安全的要求。 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全方位监管。对进入我市流通环节的问题奶粉要全部下架、封存、销毁,追溯源头,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加大对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同时要将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的小超市、小卖部的监管,不留监管死角,确保我市乳品市场安全健康。 ㈣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的监测、筛查诊治工作。组织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以人为本、仔细筛查、科学救治、关爱病人”的原则,对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进行筛查,对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制泌尿系统结石疾病的婴幼儿及时免费诊治,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㈤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查访监测工作,并做好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校外小餐桌、学校周边餐饮等食品安全的清理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督促、指导工作,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三、明确工作要求 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三聚氰胺污染奶粉事故的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监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并按照责任分工立即开展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㈡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严格执行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有关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让社会全面了解我市在处置三聚氰胺污染奶粉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㈢各地、各部门将9月18日至10月7日作为集中整顿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并于10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形式向市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市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后,向全市通报。同时,把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作为今后一项重点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㈣对于因玩忽职守给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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