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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办法》(曲政发〔2008〕61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拟于近期对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级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1、九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麒麟区、沾益县、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马龙县。 2、市直政府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劳保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外事办、市外资办、市扶贫办、市信息产业办、市地方志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移民开发局、市中国人民银行。 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曲靖消防支队、市档案局、市信访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地震局、市煤炭工业局、市残联、市侨联侨办、市供销合作社、市交警支队、市银监局、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4、部分企事业单位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曲靖第一中学、曲靖第二中学、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南电曲靖供电局、市技工学校; 二、监测内容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网站建设三个方面内容。按100分制量化评分,评分指标按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的标准进行,详见附录: 《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表一》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表二》适用于市级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三、组织实施 监测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工作请相关的公司和部门负责,曲靖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配合实施。 四、时间安排 1、2008年9月20日前为方案准备阶段; 2、2008年9月20日至9月31日为通知、公告阶段; 3、2008年10月1日至15日,数据抽样分析阶段; 4、2008年10月30日前,整理通报结果。 五、监测结果反馈及运用 以通报、提供监测报告等形式反馈监测结果,并对工作差距较大的县(市)区、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本次监测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 《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表一》(县(市)区政府适用) 《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表二》(市级部门适用)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表一》(县(市)区政府适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说明 指南(15) 指南是否公布 - 《指南》文件在网站的公布情况 内容的完整性 - 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是否齐全 内容的真实性 - 可用电话抽查的方式验证指南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 信息公开情况(70) 目录文件 编制情况 是否公布 《目录》文件在网站是否有公布 结构是否标准 包括类别、索引号、公开事项名称、内容概述、公开方式、信息生成日期、责任部门等,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及网上公开的情况; 信息内容 公开情况 政府组成 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分工,政府各部门职责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发展计划 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经济发展统计 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 政府采购信息 公布本级政府任何采购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公布本级政府管理下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内容详尽、真实、有效 行政执法项目 公布本级政府管理下的所有行政执法项目,信息内容详尽、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