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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8]72号
【颁布时间】 2008-09-17
【实施时间】 2008-09-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2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密切协调配合,确保顺利平稳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和带动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

  
  一、我市国有资产分布及监管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
  
  截至2007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有3331户,资产总额9268.6亿元,所有者权益3341.6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12.4亿元,利润总额138.6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2781户(主要集中在65家集团公司),资产总额8728.8亿元,所有者权益3178.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506.6亿元,利润总额136.1亿元。
  
  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单位是19家工业集团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所属企业共1012户),资产总额2431.1亿元,所有者权益719.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55.1亿元,利润总额60.0亿元,分别占市属国有企业的27.85% 、22.65%、55.75%和44.0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6.4%;净资产收益率为6.4%。
  
  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市国资委委托其他部门和机构监管企业(共1769户企业,主要分布在45个集团公司)资产总额6297.7亿元,所有者权益2458.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51.5亿元,利润总额76.1亿元,分别占市属国有企业的72.15% 、77.35%、44.25%和55.9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3.5%;净资产收益率为2.4%。
  
  (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市国资委,明确了市国资委对市人民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监管方式。4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指导18个区县全部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完善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积极搭建出资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的国有资产监管三层架构,明确了各层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初步形成了全市国有资产监管“两级所有、三层架构”的组织体系。
  
  二是按照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试行办法》(津政发〔2005〕60号),组织制定下发了54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全市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体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围绕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编制了天津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10年国有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企业重组。
  
  四是以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重点,采取兼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主辅分离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采取计划内破产、计划外破产和整体分流安置职工的方式,加快劣势困难企业的退出步伐。截至2007年底,已累计退出困难企业608户,42.15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91%,比市国资委成立前提高了49个百分点。
  
  五是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核销了历史资产损失,摸清了家底,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近3年来进场交易的产权转让项目共计3638宗,成交额928亿元,比标的评估值增值127亿元,增值率达到15.9%。
  
  六是围绕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以规划管方向、预算管流向、考核管导向的工作思路,对直接监管集团公司建立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挂钩的一整套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强激励、硬约束”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是向直接监管集团公司外派了监事会,通过多种方式,实行动态监督,发挥了较好作用。同时,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资源,规范企业经营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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