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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0分 2、划分各自管辖范围,明确执法监察重点 ⑴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划分了各级执法监察机构的管辖范围(25分) ⑵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了重点执法检查的企业、部位和隐患(25分) 50分 3、明确执法监察频率,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 ⑴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平均数每人每年不低于40家(次)(20分)⑵对列入重点执法监察范围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15分) ⑶到企业执法监察数量同比去年增长10%及以上(15分) 50分 4、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落实,对检查企业均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对要求限期整改情况进行到期复查 ⑴依据年度工作部署和本市监管任务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月、周检查计划,并认真落实(15分) ⑵对每家检查到企业均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5分)⑶对所有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企业进行到期复查,并填制《整改复查意见书》(20分) 50分 执 法 监 察情 况 (400分) 5、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文书使用质量 具体内容参考《安全生产监察作业指导书》第二章对“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的规定 50分 6、行政处罚程序适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具体内容参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对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 50分 7、行政处罚执行坚决,认真履行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参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章对行政处罚执行和备案的有关规定 50分 8、及时查处举报案件 ⑴建立安全生产举报调查处理制度(10分) ⑵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详细询问和记录有关情况,并填写记录在案(10分) 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10分)⑷对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管辖的案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并将材料复印后整档备存(10分)⑸建立举报案件档案,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10分) 50分 装 备 设 备情 况 (150分)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通知》要求,配备和完善了与执法监察工作相适应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取证工具、办公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等 ⑴交通工具。配备标准:3~5人不少于1辆,6~10人不少于2辆,11~15人不少于3辆,16人以上的不少于4辆(40分)⑵通讯工具。配备有防爆对讲机(一套(2台)/组)(20分) ⑶取证工具。配备有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执法文书打印机、录音笔、数码照相机、氧气检测仪、多种气体检测仪、16倍望远镜(30分)⑷办公工具。配备有台式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读卡器等(30分)⑸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有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耳塞、防毒面具(30分)⑹检测仪器。(本项为加分项,不要求必配,最多加20分) 150分(加20分) 档 案 建 设情 况 (150分) 1、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执法档案 ⑴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对辖区内每个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做到一企一档(20分) ⑵文书资料档案。除行政处罚案件外,支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关资料(15分) ⑶行政处罚档案。主要分为简易程序处罚档案、一般程序(非事故)处罚档案和事故处罚档案三种(15分) ⑷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档案。(20分)⑸电子档案(本项为加分项,不要求必须建立。已建立健全的,在总分基础上加20分) 70分(加20分) 2、对执法档案实施有效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具体内容参考《安全生产监察作业指导书》第三章对“执法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 80分 否决 项 执法监察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相对人行为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机关责令纠正或予以撤消,或经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消、变更、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撤消、部分撤消、限期履行的,视当年考评不合格。 说明 1、总分1000分。 2、在装备建设和档案建设中各设置20分加分项,共40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3、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