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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穗国税发[2008]260号
【颁布时间】 2008-09-16
【实施时间】 2008-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4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天河征税点正式对外办公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网点布局,我局决定增设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天河征税点,并于2008年9月26日起正式对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68号(广州赛马场内)。
  
  二、服务电话:22223909;咨询电话:12366。
  
  三、业务范围:负责办理车辆落籍地为广州市区(不包括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车辆以及广州地区范围内的免税车辆、进口车辆、大客车的车辆购置税业务。
  
  四、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2日下午不对外办公。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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