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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08]86号
【颁布时间】 2008-09-12
【实施时间】 2008-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7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收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龚建华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定明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肖一华 市政府副市长
  
  黄志荣 市监察局局长
  
  彭芦新 市国资委主任
  
  成 员:
  
  宗旅旅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余定新 市人大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龚向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益民 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马岗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应勤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国荣 市财政局局长
  
  郑正其 市人事局局长
  
  谢会明 市审计局局长
  
  聂智胜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罗光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庆祝 市公路局局长
  
  王重华 市房管局局长
  
  徐云辉 市工商局局长
  
  易炳云 市国税局局长
  
  黄正逊 市地税局局长
  
  黄俊伟 市法制办副主任
  
  黎学军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逢时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涂白涛 市国资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彭芦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国资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工商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城投公司、国资公司等单位抽调。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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