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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阜政办发[2008]69号
【颁布时间】 2008-09-12
【实施时间】 2008-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引白水源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和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审计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引白水源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和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审计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宜如下:
  
  一、阜新市引白水源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杨忠林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敖秉义阜新市正市级调研员
  
  马如军副市长
  
  刘文启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薛景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刘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张帆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峰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副局长
  
  赵建平市水利局局长
  
  何伟市环保局局长
  
  金忠柱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褚景元中国建设银行阜新分行行长
  
  阜新市引白水源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建平同志兼任。
  
  各成员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落实阜新市引白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做好引白水源二期工程的可研、初设及工程的招投标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为工程实施的前期准备提供可供决策选择的方案及意见;按领导小组要求,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宜;承担引白水源二期工程建设中的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市发改委:负责与国家、省发改委等部门协调,落实前期各项工作。
  
  市建委:负责协调工程规划,协调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落实引白水源与城市管网衔接、工程管理等。
  
  市财政局: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及资金使用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工程环评、水质评价工作。
  
  市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新分行:负责资金筹措工作。
  
  二、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忠林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山副市长
  
  成员:朱立伟市公用事业与房立局局长
  
  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福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文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君华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副局长
  
  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棚改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君华同志兼任。
  
  三、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审计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忠林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山副市长
  
  成员:史淑凡市监察局局长
  
  朱海泉市审计局副局长
  
  孙文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阜新市棚改一期工程审计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海泉同志兼任。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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