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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制定的《四平市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四平市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当前中小企业遇到的“成长烦恼”和“发展瓶颈”,根据省政府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部署,决定在2008年10月份启动首次“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集中解决当前中小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关注、关爱、支持中小企业,激发中小企业发展的雄心和信心;围绕中小企业,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打造中介组织服务一条街,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关注中小企业,解决困扰瓶颈;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健康成长。 三、实施时间 10月8日--11月8日。 四、责任单位 市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司法局、广电局、人民银行。 五、协办单位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平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 六、活动内容 (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周”; (二)中小企业“维权服务周”; (三)中小企业“大巡诊”活动; (四)中小企业技术援助行动; (五)中小企业系列宣传月; (六)中小企业发展论谈; (七)中小企业信息化现场体验与推广; (八)市领导与中小企业代表共话明年发展座谈会; (九)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展; (十)四平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评选及授牌。 七、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理“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组长:谷常山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占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管凤久 市广电局局长 恽鹏伟 市科技局局长 董赢洲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苏兆廷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景富 市人民银行行长 成员单位:市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局)、广电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司法局、人民银行、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各金融机构、政府督查室、法制办、政务大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协调、指导、调动等日常工作。 主任:陈志涛市经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 八、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本单位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要有具体的扶持办法,切实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中小企业服务月”是一项全社会的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相互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对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一个部门职责内的,要尽快解决落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由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问题解决好,不能互相推诿。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牢牢把握“关注中小企业,解决困扰瓶颈;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健康成长”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切实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摸索经验,逐步将活动由专题性转为经常性,建立起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设立“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专栏,集中报道“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进展情况,各部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措施以及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 (五)开通热线,加强督查。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期间,开通中小企业服务投诉热线电话(电话号码:5111119),对中小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登记,及时报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或转有关部门办理。市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参与“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服务效果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