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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99号
【颁布时间】 2008-09-11
【实施时间】 2008-09-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8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昆明市“三个围绕”土地保障收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地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增强土地储备的作用和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级城建、三级开发区、市域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按照规划,集中连片收储土地”的工作思路,重点突出中心城市和县城,特别是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发展,突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突出环湖路、高海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区域发展,结合全市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充分调动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科学管理,通过“规划、计划、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运行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片区土地收储工作,确保政府土地储备库有足够的土地供应市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和开发区熟地供应“三步走”目标,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市、县(市)区联动,以县(市)区为主的原则。县(市)区政府负责土地收购储备中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片区土地储备方案的编制,是土地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等的实施主体。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要在编制县(市)区土地储备计划、片区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和方案、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坚持“三个围绕”、统一规划、节约集约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城55个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统一指导下,规划先行,统筹布局,产业引导,集中连片,依法收储,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分级储备、统一集中管理的原则。市、县(市)区和开发(园)区三级分级实施土地储备,收储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政府对城市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更好地发挥政府参与土地宏观调控的作用。
  
  --坚持“五个统一”、熟地等项目的原则。对所有拟收购储备的土地,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土地使用功能,以配套熟化的土地等项目,提升土地价值。
  
  --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划定拟收储范围的用地,要统筹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产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时、适度推进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以一定规模土地储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坚持分工协作、市场供应的原则。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涉及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审计、房管、建设等多个部门,必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对收储的土地,严格依法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供应。
  
  三、土地收储的范围
  
  (一)已完成农地征转用审批的土地;
  
  (二)已完成土地征收未供应的土地;
  
  (三)土地治理整顿和闲置用地清理符合收储备条件的土地;
  
  (四)需继续组织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
  
  (五)其他存量土地。
  
  四、土地收储方式
  
  (一)成片土地收储
  
  县(市)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提出片区收储方案,报经市储备委员会审定后,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原土地登记手续,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验收完成后,纳入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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