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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请示》(陕商字[2006]88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同意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其对外经营范围如下: 一、承包境外公路、地基基础及桥梁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二、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三、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 公司须在批复下达六个月内办理海关、外汇、工商、税务等手续及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到你厅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于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到你厅办理资格证书的年审手续;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申请入会。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统一的外经贸政策指导下开展业务,接受我部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并须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外经贸经营活动的文件资料及统计报表。公司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