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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8-09-10
【实施时间】 2008-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7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流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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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三)创模流程节点之三:5项社会经济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经济持续增长率,2009年市区人均gdp>1.5万元。
  
  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主任张戈负责。
  
  (2)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为100%。
  
  该项工作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马桂岚负责。
  
  (3)单位gdp能耗<全国平均水平(2.59标准煤/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制定节能降耗规划和年度计划。
  
  该项工作由市经委主任李永刚负责。
  
  (4)制定节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56.82吨/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该项工作由市经委主任李永刚负责。
  
  (5)2008年8月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计划,每年3月份前完成年度计划的制定和任务、指标分解。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0.119吨/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四)创模流程节点之四:5项环境质量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考核监测点位必须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2011年底前建成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五)创模流程节点之五:10项环境建设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每年增加3%。
  
  该项工作由市农牧林业局局长刘仲虎负责。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每年增加3%。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08年12月底前将铁路地区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2008年12月底前建成中水厂。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4)2009年前,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均为10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5)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主任张戈负责。
  
  (6)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5%。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副局局长朱耀民负责。
  
  (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1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3、责任领导:马世军副市长
  
  (六)创模流程节点之六:7项环境管理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2009年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2009年3月前完成“创模”规划制定并分解实施,每年3月前编印、发布环境质量状况。
  
  该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宏负责。
  
  (2)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标准。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4)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城市及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抽查设备等达标情况。
  
  该项工作由市编办主任潘少君负责。
  
  (5)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该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毅负责。
  
  (6)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该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葛生玉负责。
  
  (7)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局长柯义虎负责。
  
  3、责任领导:闫祖强副市长。
  
  (七)创模流程节点之七:2项参考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1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2)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责任领导:霍健明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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