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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持续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各县、市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切实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力争每年有不低于1/3的行政村达到配备1台消防泵、4盘水带和1支水枪等基本消防器材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到2010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寨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30户以上的村庄基本建立1支配备消防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志愿消防队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四)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整治火灾隐患。 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增加农村消防公益宣传的覆盖面,到2010年,农村消防宣传普及率要达到85%以上,农村中小学校100%达到“每年一堂消防知识课”的目标。到2010年,各县、市对农村现有建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普查,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五改三治”(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等村庄清改工作,改进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防火分隔、建筑防火等条件,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柴草堆垛等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致灾因素。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开展治理,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