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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204号
【颁布时间】 2008-09-10
【实施时间】 2008-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79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08年各县(市)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度自治区、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08年底,银川市SO2排放量要在2007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2%,排放量控制在2.090万吨以内。由于该减排目标责任书对我市的总量指标进行了重新调整,尤其是SO2调整幅度极大,为确保完成我市SO2减排任务和总量减排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SO2总量指标,现特对2008年度各县(市)区SO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见附表)。各县(市)区2008年二氧化硫(SO2)总量控制指标以此次调整指标执行,市人民政府以此次调整的总量控制指标对县(市)区政府的总量控制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原制定的2008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自行废止。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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