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楚政发[2008]31号
【颁布时间】 2008-09-09
【实施时间】 2008-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1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2008年-2009年冬季农业生产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认真准备,贯彻落实油菜良种补贴政策。从2007年起,国家对油菜生产实施了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要在年底前做好油菜良种补贴的兑付准备工作。
  
  (五)争创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各县、市要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积极动员和组织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完成10个农产品质量认证,努力扩大冬季绿色农产品基地面积,创品牌、出精品、上档次;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牵动,发展和依靠农村专业协会的生产带动,围绕冬季农业开发中的蔬菜、油菜、冬马铃薯、冬萝卜、早青豆类等主要农产品,全州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面积60万亩,力争农产品外销量较上年增5%以上。
  
  (六)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为切实抓好全州冬季农业生产,确保指导性调控目标和各项增产增收措施的落实,有效加大冬季农业开发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将把冬季农业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县、市的工作目标考核。各县、市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抓细抓实。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