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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8]83号
【颁布时间】 2008-09-08
【实施时间】 2008-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九月八日

  
  
2008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与常州市政府签订的《江苏省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明确的工作目标,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营造和谐的防震减灾工作环境,决定对《江苏省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震减灾工作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以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营造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关心支持、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和谐氛围,确保到2008年底,圆满完成江苏省政府与常州市政府签订的《江苏省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常州市《关于贯彻<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防震减灾工作投入逐年增加。
  
  (二)开展常州市区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项目调研、立项等前期工作。
  
  (三)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指导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年内至少召开1次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交流防震减灾工作,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观测网络建设,加强地震观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观测资料连续可靠。落实地震前兆异常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好地震前兆异常情况。对新增数字地震台站建设进行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形成建设方案。对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分析软件进行升级。
  
  (五)推进震灾防御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新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对苏震发〔2001〕248号文明确的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的建设工程,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具有重要纪念和特别重要的已建工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分期实行抗震加固;农村新建民居实施抗震安全工程,逐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标准。
  
  (六)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地震事件应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和联动机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把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完善防震减灾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的整合和数据的更新。
  
  (七)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的参与程度,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加强防震减灾科普载体建设,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的指导;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方面的公益宣传活动,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率要达到20%以上;组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防震减灾事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各辖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切实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谐发展、安全发展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自职责。各辖市(区)政府要对照《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表》的相关条款,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贯彻与落实;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积极协调配合,做到职责明确、配合密切,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
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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