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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干任[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9-05
【实施时间】 2008-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6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舒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高舒民为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林姗为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张海治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秀梅为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东坡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晓晶为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宝和为长春市水利局副局长(列刘国君同志前);
  
  隋广权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大明为长春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邴晓君为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臣为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胡书鹏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彦杰为长春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姜洪亮为长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宋占龙为长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李立夫为伪满皇宫博物院院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承军为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马军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参照正局级管理);
  
  王广洲为长春教育学院院长(参照正局级管理);
  
  韩会民为长春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参照正局级管理)。
  
  免去:
  
  李本喜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退休;
  
  唐晓明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林姗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凤云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唐铁生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孙宝和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广洲同志担任的长春市行政学院副院长、长春市行政学院教务长职务;
  
  郝广智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久山同志担任的长春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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