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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8]50号
【颁布时间】 2008-09-01
【实施时间】 2008-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93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从2008年起,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必须接受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科医学、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任务。
  
  4.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备配置要达到基本标准(附件2)。
  
  5.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床位2-4张,由承办机构内部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病床,可设日间观察床。
  
  6.房屋: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房屋建设。规划期内,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达150平方米,并符合卫生学标准。规划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建成一个,使用一个。
  
  7.制度:盟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并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体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盟级成立"阿拉善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卫生局,负责规划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地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负责工作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每年各级财政预算卫生事业经费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社区卫生事业。从2008年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补助,即国家4元、自治区2元、盟级2元、旗级2元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加速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积极培养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按照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发证等"五个统一"的要求,做好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蒙、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退休医护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四)整合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卫生服务结构。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于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转型或改造改制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于政府举办的蒙、中医医疗机构,可以转型为具有蒙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于城乡结合部的苏木镇卫生院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通过科学规划,使全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
  
  (五)深化卫生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财政补助,补助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暂行办法》。社区卫生机构力争实现人事、业务、财务单独管理。
  
  (六)落实部门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在有关部门的协同下,实施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财政补助标准和财政收支管理办法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负责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社区基本建设投资;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社区困难居民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帮助开展各项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确保新建居民小区有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聘任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并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政策措施;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和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残联负责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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