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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颁布时间】 2005-01-14
【实施时间】 2005-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11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重申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紧急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
  
  关于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的问题,国家局办公室曾多次下发通知,但是最近,一些基层单位反映,接到冒充国家局领导、局长秘书等人的电话,明目张胆地要钱要物、推销商品等。为此,再次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国家局领导从来没有、今后也不会打电话或写信向有关单位索要钱物及推销商品,行业各单位如收到以国家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要钱要物、推销商品的,一律不予理睬。
  
  二、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三、如发现有假冒、诈骗行为要及时报告国家局办公室(010-63605678)并通报当地公安、工商机关处理。
  
  请各单位将上述通知精神转发至全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二00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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