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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6)新申请晋升《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相关材料; (7)各省广电局2004年核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情况。 3、《200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合格机构情况一览表》和《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情况一览表》等两个表格,可按总局设定的内容填写成电子文档,发到社会管理司节目管理处电子信箱中。 4、总局联系单位: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节目管理处 联系人:戴振宇、杨峥 电话:(010)86093645、86091815 传真:(010)68012690 电子信箱:jiemuchu@chinasarft.gov.cn 附件: 1.《200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表》(略) 2.《200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合格机构情况一览表》(略) 3.《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表》(略) 4.《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情况一览表》(略) 5.《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