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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颁布时间】 2005-01-11
【实施时间】 2005-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11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行2004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接上页]

  (5)《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6)新申请晋升《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相关材料;
  
  (7)各省广电局2004年核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情况。
  
  3、《200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合格机构情况一览表》和《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情况一览表》等两个表格,可按总局设定的内容填写成电子文档,发到社会管理司节目管理处电子信箱中。
  
  4、总局联系单位: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节目管理处
  
  联系人:戴振宇、杨峥
  
  电话:(010)86093645、86091815
  
  传真:(010)68012690
  
  电子信箱:jiemuchu@chinasarft.gov.cn
  
  附件:
  
  1.《200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表》(略)
  
  2.《200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业绩审核合格机构情况一览表》(略)
  
  3.《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表》(略)
  
  4.《2004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业绩审核情况一览表》(略)
  
  5.《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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