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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法制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淫秽色情声讯台的重要批示,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制定了《打击淫秽色情声讯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遵照执行。 有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打击淫秽色情声讯台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打击淫秽色情声讯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声讯电话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关注,要求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声讯台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声讯服务(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市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央部署,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决定从2004年7月下旬到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声讯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声讯台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以及利用声讯台组织、介绍、引诱他人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声讯服务市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取缔一批淫秽色情声讯台;查处一批涉及淫秽色情声讯台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和违法违规单位;治理通过报刊、传单等方式进行的淫秽色情声讯服务宣传广告。通过专项行动,使淫秽色情信息通过声讯台传播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声讯服务内容得到净化,各声讯台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建立健全一套有效防范和实时打击色情倾向问题的长效机制,保障声讯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1.人工/自动声讯服务台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服务的; 2.引诱、威逼未成年人拨打淫秽色情电话,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3.利用声讯台从事组织、介绍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工作的重点地区 专项工作的重点是举报线索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 四、工作措施 (一)取缔一批淫秽色情声讯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根据前一段时间掌握的有关情况、线索,进一步取证、定性,对涉嫌淫秽色情声讯台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决予以取缔。 (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挂牌督办一批大案要案,迅速侦破、起诉和审判一批大案要案。对重大、复杂和疑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商请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前介入。检察机关要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及时批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及时依法审判。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组织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各地声讯台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重点检查擅自扩展人工声讯服务项目的声讯台。对由于管理疏漏导致淫秽色情信息泛滥的经营者,要根据情况依法从严处理。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要建立治理淫秽色情声讯台的工作流程,共同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五)进一步强化声讯市场监管手段。督促声讯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人,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大对淫秽色情声讯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切断淫秽色情声讯台的宣传渠道。 (六)积极倡导声讯服务行业自律。要引导声讯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弘扬正气,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氛围,树立声讯服务行业的新形象。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一套有效防范、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淫秽色情信息声讯台的工作机制。要加快声讯服务的法制建设,规范声讯服务市场。要结合声讯服务的特点,完善监管措施,要求经营者建立保存声讯服务记录备查制度,明确经营者在检查中的举证责任,便于有关部门取证、定性。要建立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各种举报方式,接到举报信息后要立即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