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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科技[2003]56号
【颁布时间】 2003-07-25
【实施时间】 2003-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34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关于组织专家对2003年度烟草科技项目进行评审的通知

各位专家:
  
  2003年度烟草行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申报、受理和资格形式审查工作已经完成。受北京“非典”疫情的影响,专家评审工作延迟了数月。鉴于当前北京已被从“疫区”名单中排除,经研究,定于2003年8月13-15日组织同行专家在北京对通过资格形式审查的项目(103项)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组织,由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主持。
  
  二、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从烟草行业科技咨询与成果鉴定专家库中遴选产生。评审委员会由55位专家组成,下设6个专业组:“品种组”、“栽培、生理生化、调制组”、“病虫害防治组”、“烟草及烟气化学组”、“卷烟工艺及装置、卷烟产品组”、“自动化控制、管理信息组”,分别负责主持相应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科技项目评审工作分为会前审查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
  
  1、会前审查:科教司提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寄送各位专家。请各位专家认真审查,对每个项目分别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届时将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一起带到会上,以便讨论。对明确主审和副审的项目,主审人和副审人应进行更加细致、深入地审查。
  
  2、会议评审: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项目承担单位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时间原则上为30分钟,要求第一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答辩,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其中,项目申报单位介绍不超过20分钟,专家质疑10分钟。
  
  第二步:专家合议并形成评审意见。
  
  四、会议定于2003年8月13日在北京市中国职工之家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010-68576699)召开,会期2-3天。12日报到,并于12日20:00召开预备会,部署评审工作,请全体专家准时出席。科教司联系人:王德平、程多福、范英丽;电话:010-63605701,63601389,63605487;传真:63605487;E-mail:kj-kj@stma.tobacco.gov.cn。
  
  五、请各位专家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同时,应妥善保管资料,保守技术秘密。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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