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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9]8号
【颁布时间】 2009-02-06
【实施时间】 2009-0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患儿筛查救治、乳制品市场检查、奶业整顿等一系列措施,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乳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乳制品供销情况正在好转,社会消费信心逐步恢复。但是,从总体上看,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缺失,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亟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为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国务院要求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将国务院同意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 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
  
  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五)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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