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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继续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等农资专项打假。各地要结合农时,认真组织打假下乡、服务下乡行动,严厉打击复合肥、复混肥中掺杂使假的违法活动和以常规农药冒充高效、低毒农药的违法活动,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打假治劣向纵深发展 1.完善大要案管辖和督察督办制度。各级质检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狠抓一批大案要案,严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分级管辖制度,从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基本到位的新情况出发,进一步落实重要案件由上一级组织查办,必要时可调动下一级参加调查取证的办案方式,逐步形成上下级结合、联合查办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大要案一经立案立即向上级报告。对省局组织查办的大要案,由总局督办;对市局查办的重要案件由省局督办。要明确大要案查处的工作责任,在案件管辖制度上形成省、市、县合理分工、发挥垂直管理的整体优势。 2.落实打假治劣的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是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打假的快速反应制度,凡发现市场(商城)或其他地方有制假售假情况的,必须立即出动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在认定违法事实后,要认真查明制假源头,追踪端掉制假窝点,取缔假标识、假包装物印制窝点;要查封假冒伪劣商品,查堵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向,绝不能让其危害消费者。销售者不能说明证明或拒绝说明证明制假源头的,视其为制假责任人,依法处理。各级质检部门对向公安部门移交的案件,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通报联合查处的案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程序和手续。 3.建立质量信用和打假治劣信息体系。各地质检部门要对故意制假者尽快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已经建立的要做好维护工作,尚未建立的要加快建立,为使全系统上下并与左右相关部门联网、形成信用体系,积累信息资源,发挥信用信息的监督作用。 4.形成严格依法行政的制约机制。各级质检部门要认真加强行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多层重复执法、少数人滥用权力、罚过款放行、甚至权钱交易等问题发生,提高执法水平。 200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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