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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建城[2002]240号
【颁布时间】 2002-10-16
【实施时间】 2002-10-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划委(局)、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办,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更好地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规划质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和景观文化功能,特制定本《纲要》。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纲要》由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本《纲要》。在实践中,各地城市可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发现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本《纲要》的内容。
  
  规划文本
  
  一、总则
  
  包括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模等
  
  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五、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简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要点和规划指标
  
  六、树种规划
  
  规划绿化植物数量与技术经济指标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包括规划目标与指标、保护措施与对策
  
  八、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数量、树种和生长状况
  
  九、分期建设规划
  
  分近、中、远三期规划,重点阐明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与效益估算
  
  十、规划买施措施
  
  包括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措施
  
  十一、附录
  
  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 概况及现状分析
  
  一、概况。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环境状况和城市基本概况等
  
  二、绿地现状与分析。包括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分析,城市绿地发展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等。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二、规划的依据、期限、范围与规模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三章 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
  
  二、规划指标
  
  第四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阐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第五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一、规划结构
  
  二、规划布局
  
  三、规划分区
  
  第六章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一、城市绿地分类(按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入》GJJ/T85-2002执行)
  
  二、公园绿地(G1)规划
  
  三、生产绿地(G2)规划
  
  四、防护绿地(G3)规划
  
  五、附属绿地(G4)规划
  
  六、其他绿地(G5)规划
  
  分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要点)和规划指标并确定相应的基调树种、骨于树种和一般树种的种类。
  
  第七章 树种规划
  
  一、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
  
  二、确定城市所处时植物地理位置。包括植被气候区域与地带、地带性植被类型、建群种、地带性土壤与非地带性土壤类型。
  
  三、技术经济指标
  
  确定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比例、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比例、乔木与灌木比例、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比例、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比例(并进行生态安全性分析)、速生与中生和慢生树种比例,确定绿地植物名录(科、属、种及种以下单位)。
  
  四、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的选定
  
  五、市花、市树的选择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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