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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1]810号
【颁布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9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陕西、四川、甘肃、山东、河南、辽宁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关于总机构管理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申请》(通财[2001]第15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1年度所属企业提取80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 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  所在地
  
  1沈阳铁路信号工厂 62 辽宁省沈阳市
  
  2天津铁路信号工厂 62 天津市东郊区
  
  3西安铁路信号工厂 80 陕西省西安市
  
  4北京铁路信号工厂 80 北京市大兴县
  
  5北京二七信号工厂 3北京市丰台区
  
  6上海铁路通信工厂 65 上海市闸北区
  
  7成都铁路通信设备工厂 3四川省成都市
  
  8天水铁路电缆工厂 70 甘肃省天水市
  
  9焦作铁路电缆工厂 90 河南省焦作市
  
  10 中铁通号上海工程公司 65 上海市闸北区
  
  11 中铁通号济南工程公司 48 山东省济南市
  
  12 中铁通号天津工程公司 57 天津市河北区
  
  13 中铁通号北京工程部 15 北京市丰台区
  
  14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 40 北京市丰台区
  
  15 北京铁路巨龙程控通信设备开发中心 8北京市丰台区
  
  16 北京中铁通无线通信技术服务中心 12 北京市丰台区
  
  17 北京现代通信信号工程咨询公司 8北京市海淀区
  
  18 上海华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
  
  19 通信信号总公司郑州供销公司 4河南省郑州市
  
  20 通信信号总公司上海供销公司 6上海市闸北区
  
  21 通信信号总公司成都经营分部 4四川省成都市
  
  22 通信信号总公司兰州经营分部 6甘肃省兰州市
  
  23 通信信号总公司沈阳经营分部 2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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