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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9]14号
【颁布时间】 2009-01-23
【实施时间】 2009-0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函


  
公安部:

  
  你部《关于增加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请示》(公部请〔2009〕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成员:
  
  翟卫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欧新黔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部长助理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梁嘉琨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郜风涛 法制办副主任
  
  周延礼 保监会副主席
  
  刘冀和 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姬延芳 武警部队后勤部副部长
  
  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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