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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建市设函[2002]13号
【颁布时间】 2002-07-17
【实施时间】 2002-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建设部关于核查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中技术骨干人员重复申报问题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计划)司,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在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审批工作中,我们发现申报材料中有些技术骨干人员同时作为多家企业的技术骨干申报。为严肃换证纪律,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现将出现技术骨干人员重复申报的情况转给你们(重复人员名单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上公布,以便接受社会监督)。请你们认真核查,并于2002年8月7日前将以下核查材料函告我司:
  
  1.审核部门核查意见函。该函中应明确发生重复申报人员归属单位的核查意见。
  
  2.出现重复申报人员的企业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企业应明确发生重复申报人员的归属意见并提供有关聘用合同、协议、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3.出现重复申报问题的人员本人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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