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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4、分组交换业务用户申请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逻辑信道数的收费││管部门│ ├────────────┼───────────┼───────────┤ │5、分组交换业务广播功能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使用费││管部门│ ├────────────┼───────────┼───────────┤ │6、电子信箱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管部门│ ├────────────┼───────────┼───────────┤ │7、因特网业务开户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管部门│ ├────────────┼───────────┼───────────┤ │8、因特网业务网络使用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管部门│ ├────────────┼───────────┼───────────┤ │9、营业窗口提供用户使用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因特网服务的收费││管部门│ ├────────────┼───────────┼───────────┤ │10、因特网资源出租及服务│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业务收费││管部门│ ├────────────┼───────────┼───────────┤ │11、公众电子数据交换│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EDI)业务收费 ││管部门│ ├────────────┼───────────┼───────────┤ │12、POS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 │││主管部门│ └────────────┴───────────┴───────────┘ (八)出租业务 ┌────────────┬───────────┬───────────┐ │ 收费项目 │适用对象│报备部门│ ├────────────┼───────────┼───────────┤ │1、租用卫星电路、卫星转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 │发器、租用甚小口径卫星终││管部门│ │端站(VSAT)电路、电话地│││ │球站(TES)话音电路的收 │││ │费│││ └────────────┴───────────┴───────────┘ (九)卫星移动通信及海事卫星业务 ┌────────────┬───────────┬───────────┐ │ 收费项目 │ 适用对象 │ 报备部门 │ ├────────────┼───────────┼───────────┤ │1、卫星移动电话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 ├────────────┼───────────┼───────────┤ │2、卫星寻呼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 ├────────────┼───────────┼───────────┤ │3、海事卫星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