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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 2002-04-30
【实施时间】 2002-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建设部西部地区建设人才开发工作计划

[接上页]

  (七)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建设职业技术教育
  
  配合教育部研究拟定促进西部地区发展建设职业技术教育的政策措施。扶持西部地区劳务基地和培训基地的建设,建设部在教材编写、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协调和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好一批建设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力争在“十五”末期,西部地区的建设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到六所左右。
  
  四、保证措施
  
  (一)完善政策,加强组织领导。西部地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开发工作,切实把人才开发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人才开发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经费需要。按照中办发[2002]7号文件“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可用于西部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组通字[2001]52号文件关于“对一些重要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提供支持”的规定,建设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预算资金,专项用于西部地区建设系统人才开发工作。西部地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为人才开发安排专项资金。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设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高等院校和培训单位师资力量,到西部地区送教上门,承担送教上门的单位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四)积极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加快“建设远程教育网”的建设,推进继续教育的信息化,提高西部地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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