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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 汇发[2002]42号
【颁布时间】 2002-04-30
【实施时间】 2002-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九、外汇局要建立专门的电脑或手工台帐(电脑台帐应具备简单查询和汇总功能)。在对询证文件核对无误并回函后,应将询证函中“外方出资情况明细表”的内容予以登记,外资外汇登记金额扣除无形资产出资金额后,不得超出所询证外方出资证明文件汇总金额,同时登记企业名称、法人代码、出资日期、外资外汇登记编号。若外资外汇登记编号已注销,应在台帐中注明。
  
  十、外汇局逐月汇总、上报“__地区__年__月外资外汇登记情况报告”(附件五)。各支局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汇总后于月初8个工作日内上报总局。
  
  十一、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上海钻石交易所内外商投资企业、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及登记另行规定。在新规定出台之前,仍按照原规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不必向外汇局办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手续。
  
  十二、外汇局如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未履行规定的询证程序出具验资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当地注协,在注协或财政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前,外汇局不受理该会计师事务所新的询证业务。
  
  十三、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登记过程中,发现外汇指定银行、外商投资企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局根据有关外汇管理法规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知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反映。
  
  附件:
  
  一、询证业务审核、登记操作规程
  
  二、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格式之一)
  
  三、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格式之二)
  
  四、资本项目异地外汇业务查询函(格式)
  
  五、__地区__年__月外资外汇登记情况报告(格式)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1:
外方现汇出资验资询证的审核、登记操作规程

  
  ┌────────┬────┬───┬──────────────┬──┬────────┐
  
  │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审核要素│授权│注意事项│
  
  │││原则││范围││
  
  │││││││
  
  ├────────┼────┼───┼──────────────┼──┼────────┤
  
  ││││││1.5个工作日│
  
  │《财政部、国家│1.外 │外国│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中 │分局│内回函;│br /  br /  │外汇管理局关于进│方出资│投资者│“外方出资情况明细表”所列外│及辖│2.核对无误 │br /  br /  │一步加强外商投资│情况询│应按照│汇资本金情况与银行询证函回函│内支│后,给予外资外│br /  br /  │企业验资工作及健│证函│国家外│是否相符;│局按│汇登记编号并予 │br /  br /  │全外资外汇登记制│2.银 │汇管理│2、资本金帐户开立是否经 │属地│以登记;│br /  br /  │度的通知》│行询证函│规定履│外汇局批准;│原则│3.核对有误的 │
  
  │《国家外汇管理│回函│行外汇│3、“帐户性质”栏是否注 │办理│,不给予外资外汇│br /  br /  │局关于开展外商直││出资程│明为“资本金帐户”;│。│登记编号、不予登│br /  br /  │接投资外汇登记工││序。│4、汇款银行如为境内银行 ││记;│br /  br /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原币划转是否经批准;││ 4.由于银行手│br /  br /  │》│││5、银行询证函回函是否重复使 ││续费的原因,外汇│
  
  │《境内外汇帐户│││用。││资本金登记金额可│br /  br /  │管理办法》│││││以在合理范围内小│
  
  ││││││于银行询证函回函│
  
  ││││││列示金额;│
  
  ││││││ 5.外汇局不必在│
  
  ││││││询证函上发表意见│
  
  ││││││。│
  
  └────────┴────┴───┴──────────────┴──┴────────┘
  
  附件1-2:
实物投资验资询证审核、登记操作规程

  
  ┌──────┬─────┬────┬───────────┬───┬───────────┐
  
  │ 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审核原则│审核要素│授权│注意事项│
  
  │││││范围││
  
  ├──────┼─────┼────┼───────────┼───┼───────────┤
  
  ││││││1.5个工作日内回函;│
  
  │《财政部、│1、外方 │外国│ 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分局│ 2.核对无误后,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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