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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商标法[2002]152号
【颁布时间】 2002-04-29
【实施时间】 2002-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贯彻落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维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法律意识。
  
  二、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规范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行为。
  
  三、在执法过程中,注意了解和掌握权利界限,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和合法使用人的正当利益,并注意做到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联系,确保执法准确、高效。
  
  四、在执行《条例》的过程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向我局反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奥林匹克标志
  
  一、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一)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见附图一,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2、奥林匹克旗:白底,无边,中间是五色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
  
  3、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Altius、Fortius,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4、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五环与另一独特成分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整体设计,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5、奥林匹克会歌:国际奥委会1958年在东京举行的第55次全会上通过的歌曲。
  
  二、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二)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奥林匹克,
  
  奥林匹亚,
  
  奥林匹克运动会,
  
  奥运,
  
  Olympic,
  
  Olympics,
  
  Olympiad,
  
  Olympic Games,
  
  Olympique,
  
  Olympiques,
  
  Olympiade,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三、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三)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附图三),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附图四),
  
  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附图五)。
  
  四、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四)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
  
  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2008年奥申委,
  
  北京奥申委,
  
  2008年奥申委,
  
  奥申委,
  
  Beijing 2008 Olympic Games Bid Com-mittee,
  
  BOBICO,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志(附图二),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五、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五)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奥运会组委会,
  
  北京奥组委,
  
  奥组委,
  
  Beijing Organizing Committee for theGames of the XXIX Olympiad,
  
  BOCOG,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
  
  新北京,新奥运;
  
  New Beijing,Great Olympics;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
  
  Green Olympics,Hi-tech Olympics,People''s Olympics;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3、"北京2008"包括:
  
  北京2008,
  
  Beijing2008,
  
  北京二○○八,
  
  北京二零零八,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4、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29届奥运会,
  
  北京奥运会,
  
  2008年奥运会,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附图一: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略)
  
  附图二: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志(略)
  
  附图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略)
  
  附图四: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略)
  
  附图五: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略)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联系方式
  
  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电话:010-65282009
  
  邮政编码:100004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东交民巷东口2号新侨饭店B楼6层
  
  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电话总机:010-67112233
  
  直拨电话:010-67149154
  
  传真:010-6720299或67115858
  
  邮政编码:100763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区体育馆路5号综合楼4层、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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