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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党字[2002]1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3
【实施时间】 2002-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5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观点正确,论证严密,资料准确、翔实,文风端正。
  
  6.参与评审的税收调研成果以每年总局《税收经济调研》和《税务研究》“调研专栏”刊登的成果为主。从2002年4月份起,《税收经济调研》以刊登省、市、县税务机关领导的调研成果为主,同时面向税务系统全体干部。鼓励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就税收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各地税务干部的调研成果由各省(区、市)税务机关和总局信息联系点通过《信息采编系统》报总局办公厅,供《税收经济调研》选登。适合对外发表的成果可向《税务研究》“调研专栏”投稿。总局在每年年初正式发文提出该年度开展税收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7.每年年度终了后,由总局办公厅会同中国税务杂志社从该年度在《税收经济调研》和《税务研究》“调研专栏”刊登的税收调研成果中选出一定数量的成果,提交评委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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