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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学[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4-22
【实施时间】 2002-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5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0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扶持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努力做好培养高校师资计划和强军计划的落实工作;继续做好招生的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的地域结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均应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符合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准予复试。
  
  1.报考哲学、理学门类各专业及体育学[0403]、中医学[1005]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的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分。
  
  2.报考工学(不含第9条中的10个一级学科)、医学(不含中医学[1005])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分。
  
  3.报考经济学、管理学(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联考[120280],以下称“MBA联考”)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7分。
  
  4.报考文学(不含艺术学[0504])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7分。
  
  5.报考法学(不含法律硕士联考[030180])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9分。
  
  6.报考教育学(不含体育学[0403])、历史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7.报考农学、军事门类各专业及艺术学[0504]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分。
  
  8.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030205]、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基础数学[070101]、理论物理[070201]、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2]、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等学科专业,并委托或定向培养到高等学校做师资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仅限在职人员):
  
  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分。
  
  9.报考工学门类中冶金工程[0806]、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林业工程[0829]10个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0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分。
  
  10.报考地处四川、陕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12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的所有考生,以及目前在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相对第1至8条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四川、陕西、重庆3省(直辖市)总分、单科可各降低3分;其它9省(自治区)的总分、单科可各降低5分。
  
  11.报考地处上述12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不低于29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分。
  
  (二)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分,且四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50分。
  
  报考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北大学等9所学校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5分,且四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30分;报考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工业大学、兰州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分,且四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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