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103号
【颁布时间】 2002-04-20
【实施时间】 2002-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服务部的批复

昆明、呼和浩特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关于上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云南省个旧市设立证券服务部初审意见的报告》(昆证办[2001]218号)、《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的初审意见》(呼证监发字[2001]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个旧证券服务部、呼和浩特北垣街证券营业部包头证券服务部、呼和浩特北垣街证券营业部赤峰证券服务部、呼和浩特北垣街证券营业部鄂尔多斯证券服务部。
  
  二、我会对上述4家证券服务部拟任负责人王俊东、张建平、哈索库、卜繁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三、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4家证券服务部的开业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开业批复报我会备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