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颁布时间】 2002-04-19
【实施时间】 200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6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2002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以下简称“973计划”)项目按照预定目标顺利实施,根据973计划项目“2+3”模式的管理要求,2002年度决定对38个项目(见附件)进行中期评估。请有关项目首席科学家和依托部门按照973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六个领域22个项目的评估工作:
  
  中期评估包括课题评估和项目评估两个部分。课题评估由首席科学家负责,会同项目依托部门聘请课题评估专家组于5-6月份进行;项目评估由973计划联合办公室负责分领域聘请项目评估专家组于7-8月份进行。
  
  项目评估一般采取会议方式,项目评估专家组听取首席科学家前两年工作总结(包括课题评估结果和意见)和后三年项目研究计划的报告并进行咨询和讨论,形成评估专家组意见,向我司提出后三年计划任务的调整意见和建议。
  
  请各项目于5月10日前将课题评估组成员名单和课题评估工作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等)报我司。课题评估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准备项目相关评估文件和资料,经依托部门主管司(局)审核后,于6月20日前报我司。
  
  2.基础科学前沿16个项目的评估工作:
  
  基础科学前沿项目只进行一轮评估,即课题评估与项目评估结合进行,重点评估课题的原始创新水平和工作状态。评估工作由973联合办公室聘请专家组进行。首席科学家可商项目依托部门提出评估专家组建议名单。
  
  1999年度立项的项目要求在5-6月份进行评估,2000年度立项的项目要求在6-7月份进行评估,具体时间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商项目依托部门向我司提出建议,我司综合后确定。
  
  评估采取会议方式进行,要求:
  
  ①各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工作进展和后三年设想;
  
  ②首席科学家报告项目前两年工作总结和后三年项目研究计划调整和安排建议;
  
  ③评估专家组通过咨询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请各项目于5月10日前将评估专家组建议名单、时间地点安排和评估材料(一式2份)报我司。为保证项目评估的公正性,根据回避制度,各项目可提出2-3名建议在项目评估专家组中应回避的人员名单。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中期评估暂行办法、中期评估文件和相关资料编写要求、后三年“项目研究计划”格式,请在网址:http://www.most.gov.cn/的“基础研究”栏目下载。
  
  联系人:王长锐韩苍穹
  
  电话:010-6851262068512086
  
  传真:010-6851262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