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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101号
【颁布时间】 2002-04-19
【实施时间】 200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更名、迁址的批复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迁址暨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更名、迁址的方案。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8000万元人民币增至747271098.44元人民币。
  
  三、核准持股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00.00元
  
  (二)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87090366.14元
  
  四、同意你公司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迁址到深圳市。
  
  五、暂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
  
  六、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七、你公司应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审核。
  
  八、你公司在增资扩股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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