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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部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促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建设部将定期发布《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简称《重点实施技术》),定期编制发布《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简称《技术公告》)。 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公告》中“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内容的汇集、筛选与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建设部科技司将于2002年6月发布首期“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的《技术公告》。 二、现将“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简称“建议案表”)寄发你们,请认真按以下要求填报: 1.所称的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所称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是指已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 2.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应当遵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行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利于产业技术升级以及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原则。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报或组织填报“建议案表”(见附件),于2002年5月15日前函寄我中心,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可以电子邮件或软盘提交)。 联系人: 李欣欣丁兆平 电话:010-68394216传真:010-68393333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信息中心邮编:100835 E-mail:dingzp@mail.cin.gov.cn 附件: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 建设部信息中心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 ┏━━┯━━━━┯━━┯━┯━━━━━━━━━┯━┯━━━━━━━━━━━━┓ ┃提│推广││提│业务司局│名│┃ ┃案│││案││称│┃ ┃类│││单│││┃ ┃型│││位│││┃ ┃│││类│││┃ ┃│││型│││┃ ┠──┼────┼──┼─┼─────────┼─┼────────────┨ ┃│限制│││行业学(协)会││┃ ┠──┼────┼──┼─┼─────────┼─┼────────────┨ ┃││││地方建委(建设厅)││┃ ┠──┼────┼──┼─┼─────────┼─┼────────────┨ ┃│禁用│││专家或其它││┃ ┠──┴────┴──┼─┴─────────┴─┴────┬────┬──┨ ┃││隶属何种│┃ ┃││重点实施│┃ ┃││技术领域│┃ ┠──┬───────┼─┬─────────┬─┬────┼──┬─┴──┨ ┃型││规││品││其│┃ ┃号││格││种││它│┃ ┠──┴───────┴─┴─────────┴─┴────┴──┴────┨ ┃推、限、禁技术的主要技术指标:┃ ┃┃ ┠───────┬─────────────────────────────┨ ┃推、限、禁适用│┃ ┃的工程类型、工│┃ ┃程部位或其它适│┃ ┃用对象│┃ ┠──────┬┴───────────────┬─────┬───────┨ ┃推、限、禁适│全国范围内│推、限、禁│┃ ┃用的地域范围││起始│┃ ┃││时间│┃ ┠──────┼────────────────┼─────┼───────┨ ┃│││┃ ┠──────┼────────────────┼─────┼───────┨ ┃│││┃ ┠──────┼────────────────┼─────┼───────┨ ┃│││┃ ┠──────┴────────────────┴─────┴───────┨ ┃提案理由:┃ ┃┃ ┃(单位章或专家个人签名)┃ ┃ 二00年 月 日 ┃ ┃┃ ┗━━━━━━━━━━━━━━━━━━━━━━━━━━━━━━━━━━━━━┛ 注:1、推、限、禁技术包括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2、建议案采取一提案一表方式。纸不够,可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