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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第二次增资扩股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湘财证券[2002]第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调整后的增资扩股方案。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200万元人民币增资至251470.5万元人民币。其中10440.84万元由公司公积金转增,其余部分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现金出资。 三、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原股东为新增出资): (一)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3437万元 (二)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38357.68万元 (三)湖南华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8749.6万元 (四)青海省投资公司10000万元 (五)钢铁研究总院10000万元 (六)山东鲁能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 (七)湖南中天电脑科贸有限公司8785.38万元 (八)上海黄埔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6500万元 (九)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四、本批复与《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314号)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