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劳社厅函[2002]139号
【颁布时间】 2002-04-03
【实施时间】 2002-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2001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央国有移动通信企业工效挂钩基数的请示》(中移人(2001)284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电信业务总量复合挂钩办法。工资总额的50%与实现利润挂钩,50%与电信业务总量挂钩。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141666.7万元,电信业务总量基数为8705583.6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98922.5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00二年四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