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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交通部公告第2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实施时间】 2002-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8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部公告第2号——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等首批29家企业名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等首批29家企业符合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条件,予以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准予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现将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北京市:
  
  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海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
  
  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龙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铁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永丰货运有限公司
  
  嘉宏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联合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中辉国际运输服务公司
  
  深圳市优先船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森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深圳彩联储运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联合雅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深圳金秀国际仓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振华国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青岛市:
  
  中国外运山东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广州市:
  
  广州市展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大连市:
  
  大连安通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南京市: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境外企业:
  
  海贸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在美国注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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