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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1)。 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2)。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四、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五、相应下调各项优惠贷款利率(具体水平见附表3)。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不变。 六、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开办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按时执行。 七、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各分支机构,保证此次利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 八、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传真:010— 66012765) 附表:1.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3.优惠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表1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 ┃┃利率┃ ┃项目┃┃ ┃┣━━━━━━━━━━━━━┳━━━━━━━━━━━━━━┫ ┃┃现行利率┃调整后利率┃ ┣━━━━━━━━━━━━━━━━━╋━━━━━━━━━━━━━╋━━━━━━━━━━━━━━┫ ┃一、活期存款┃0.72 ┃0.72 ┃ ┣━━━━━━━━━━━━━━━━━╋━━━━━━━━━━━━━╋━━━━━━━━━━━━━━┫ ┃二、定期存款┃┃┃ ┣━━━━━━━━━━━━━━━━━╋━━━━━━━━━━━━━╋━━━━━━━━━━━━━━┫ ┃(一)整存整取┃┃┃ ┣━━━━━━━━━━━━━━━━━╋━━━━━━━━━━━━━╋━━━━━━━━━━━━━━┫ ┃三个月┃3.15 ┃2.88 ┃ ┃半年┃3.51 ┃3.24 ┃ ┃一年┃3.87 ┃3.60 ┃ ┃二年┃4.41 ┃4.14 ┃ ┃三 年 ┃5.13 ┃7.77 ┃ ┃五年┃5.58 ┃5.13 ┃ ┣━━━━━━━━━━━━━━━━━╋━━━━━━━━━━━━━╋━━━━━━━━━━━━━━┫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 ┃取息┃┃┃ ┣━━━━━━━━━━━━━━━━━╋━━━━━━━━━━━━━╋━━━━━━━━━━━━━━┫ ┃一年┃3.15 ┃2.88 ┃ ┃三 年 ┃3.51 ┃3.24 ┃ ┃五年┃3.87 ┃3.60 ┃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 ┃(三)定活两便┃┃┃ ┃┃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 ┣━━━━━━━━━━━━━━━━━╋━━━━━━━━━━━━━╋━━━━━━━━━━━━━━┫ ┃三、协定存款┃1.53 ┃1.53 ┃ ┣━━━━━━━━━━━━━━━━━╋━━━━━━━━━━━━━╋━━━━━━━━━━━━━━┫ ┃四、通知存款┃┃┃ ┣━━━━━━━━━━━━━━━━━╋━━━━━━━━━━━━━╋━━━━━━━━━━━━━━┫ ┃一天┃1.17 ┃1.17 ┃ ┃七天┃1.71 ┃1.71 ┃ ┗━━━━━━━━━━━━━━━━━┻━━━━━━━━━━━━━┻━━━━━━━━━━━━━━┛ 附表2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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