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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8]112号
【颁布时间】 2008-10-07
【实施时间】 2008-10-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6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
  
  刘延东国务委员
  
  成员:
  
  张平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济教育部部长
  
  万钢科技部部长
  
  李毅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谢旭人财政部部长
  
  尹蔚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孙政才农业部部长
  
  谢伏瞻国研室主任
  
  路甬祥中科院院长
  
  陈奎元社科院院长
  
  徐匡迪工程院院长
  
  张玉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项兆伦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宜瑜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邓楠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刘延东国务委员
  
  副组长:
  
  周济教育部部长
  
  项兆伦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茅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张少春财政部副部长
  
  成员:
  
  曹健林科技部副部长
  
  陈求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王晓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桃林农业部副部长
  
  江小涓国研室副主任
  
  白春礼中科院副院长
  
  武寅社科院副院长
  
  潘云鹤工程院副院长
  
  卢中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孙家广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
  
  齐让中国科协副主席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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