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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43号
【颁布时间】 2006-08-12
【实施时间】 2006-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8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南宁市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4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南宁市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
  
  200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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