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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9]223号
【颁布时间】 2009-09-04
【实施时间】 2009-09-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16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优化居住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陆冰副市长
  
  副组长:
  
  赵晶夫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陆春林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员:
  
  曹劲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府新闻发言人
  
  吴春华市建委副主任
  
  张东宝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长安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瑞忠市物价局副局长
  
  卓兆彭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超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孙小忠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广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巡视员
  
  李宜武市市容局副局长
  
  方文斌市规划局副巡视员
  
  王懿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卢扬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康龙玄武区委常委、副区长
  
  曹长玺白下区委常委、副区长
  
  高洪秦淮区副区长
  
  庄立建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晖鼓楼区副区长
  
  沈吉鸿下关区副区长
  
  迟延安雨花台区副区长
  
  周华山栖霞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陆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长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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