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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9]168号
【颁布时间】 2009-08-26
【实施时间】 2009-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17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江西省代表团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将于今年10月16日至28日在山东省举行。为进一步强化对我省参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江西省代表团,现将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团长:谢茹副省长
  
  副团长:刘鹰省体育局局长
  
  晏驹腾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东有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兼代表团新闻官
  
  胡开志省体育局巡视员
  
  李小平省体育局副局长
  
  周海涛省体育局副局长
  
  林军省体育局副局长
  
  宗玉明省体育局纪检组长
  
  杜雅军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成员:由省体育局选拔参加十一届全运会比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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