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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09]95号
【颁布时间】 2009-08-25
【实施时间】 2009-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1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对于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级政府应急平台是国家和省级应急平台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延伸,是协调、指挥本市各类应急系统的中枢。
  
  《“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2006〕106号)明确要求:“2010年全面完成国务院、省、市三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目前,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即将建成投入使用。下一步,省政府应急平台将尽快实现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应急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市级政府应急平台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市级政府应急指挥大厅建在市政府办公室内,并充分整合、利用市各相关部门的现有资源。请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于今年年底前动工,并按照《安徽省市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技术指南》(皖应急〔2008〕33号)要求建设,确保本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按期完成并接入省政府应急平台,充分发挥应急平台在应急管理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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