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21号
【颁布时间】 2009-08-24
【实施时间】 2009-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1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吉林省编纂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吉林分卷的编纂工作,根据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吉林省编纂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金振吉副省长
  
  副组长:张大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庆忠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潘力捷省总工会副主席
  
  陈耀辉团省委副书记
  
  相瑛省妇联副主席
  
  李中新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主任
  
  邹占卿省民政厅副厅长
  
  徐彦夫省审计厅副厅长
  
  马明省国资委副主任
  
  严寒省地方志编委会副主任
  
  韩丽娟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邹占卿兼任。
  
  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