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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9]64号
【颁布时间】 2009-08-19
【实施时间】 2009-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19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五)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由9个子规划组成,包括:信息化及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产业规划、电网发展规划、能源电力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铁路发展规划、民航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环保产业规划、水利规划。其中:1.信息化及3G产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编制。2.电网发展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电力公司负责编制。3.能源电力规划(不含光伏及新型电池产业)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能源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4.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办(省机场公司)、郑州铁路局负责编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形成论证稿。5.铁路发展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郑州铁路局负责编制。6.民航发展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民航办(省机场公司)负责编制。7.环保产业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环保厅负责编制。8.城镇体系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9.水利规划由刘满仓副省长主抓,省水利厅负责编制。
  
  (六)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由李克常务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在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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